當包浩斯設計學院成立時,在畫家教師康丁斯基﹝Wassily Kandinsky﹞和造型原理教師伊登﹝Johannes Itten﹞的指導之下,色彩是基礎設計的課程重點之一。尤其是伊登,他很強調從科學的角度去研究色彩,在二十世紀初,就提出了「基本色彩理論」﹝Basic Color Theory﹞。根據這個理論,他又進一步發展出一種新的「色環」﹝color wheel﹞,改變過去傳統對色彩的看法。這種色環後來被稱為「伊登色環」,至今一直都被廣為使用。
色環上有三種最基本的顏色,紅色、黃色和藍色,我們稱它們為 「原色」﹝primary colors﹞。原色為不能經由其他色彩混色而成的色彩,反之,其他色彩則可以由這三種原色混合而得。
將三原色兩兩相互混合,會形成綠色、橙色、紫色,我們稱這三種顏色為 「第二次色」﹝secondary colors﹞。
再由原色與相鄰的第二次色相混合,形成黃綠色、黃橙色、藍綠色、藍紫色、紅橙色、紅紫色,我們稱這六種顏色為 「第三次色」﹝tertiary colors﹞,有人另稱為「中間色」﹝intermediate colors﹞。
將原色、第二次色和第三次色依照相混的順序排列成環狀造型,則形成伊登色環。
伊登在他的色彩訓練課程中,主張色彩理論須與造型理論合一運用,將色彩以「色相」﹝Hue﹞、「明度」﹝Value﹞和「彩度」﹝Intensity﹞有三種基本要素,作為教學主軸來訓練學生對於色彩的敏感度與心理感受度。
「色相」也稱為「色度」hue。
肉眼在光線充足時,對不同的可視波長有不同的反應,而色相則是這些色彩的名稱,如紅、藍、綠等。因此,色相的功用便是標明色彩在光譜與色環中的位置。下圖所示的色環上面呈現了各種不同色相,不過藝術家為了清楚起見,一般是以十二色色環中的色相為標準。
「明度」或稱「亮度」﹝brightness﹞是色彩由亮到暗的變化,或者是說色彩反射光亮的多寡。
在任何色相的最亮與最暗之間,存在著許多明度階。因此在某一色相中添加黑色或白色能夠產生範圍廣闊的明度變化,若加入不同份量的白色所產生的色彩,稱之為「淺色調」﹝tints﹞;若加入黑色,則稱為「暗色調」﹝shades﹞。下圖顯示色相的明度變化,右邊趨向暗色調,左邊則趨向淺色調。
「彩度」一詞有稱「飽和度」﹝saturation﹞是用來區分同色相中,較鮮豔或較模糊的差別,也就是分辨一個色彩是較飽和、較強烈,還是較灰濛或較微弱。
當彩度稱為「濃度」﹝chroma﹞時,指的色彩的光線特質。一般來說,最飽和、最純粹的色彩,存在於光束穿過三棱鏡得出的光譜之中。不過,若藝術家運用的色料已是最接近光譜色彩的色料,就可以說這個色彩是最高彩度。
若將以上「色相」﹝Hue﹞、「明度」﹝Value﹞和「彩度」﹝Intensity﹞三者以立體方式呈現如下圖,更可了解彼此之間的關係。
配色